夏先生因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执行“地下车位仅售不租”政策,将对方诉至法院。在今年的6月20日,此案经过一审审理,法院判决要求开发商将小区内尚未售出的车位产权对外开放租赁给原告业主,或者将小区内的人防车位以计时收费的方式向原告业主开放,同时物业公司需协助处理相关手续。据红星新闻报道,西安某业主因车位仅售不租而将开发商及物业管理方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裁决指出,若车位尚未全部售出,则不得仅提供销售而不提供租赁。目前,被告方已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7月1日,夏先生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他透露,一审法院的裁决对部分诉求给予了支持,他对于这一结果表示满意。然而,由于对方已提起上诉,他目前仍被禁止在小区内停车。此外,他还认为小区的车位租赁费用过高,难以接受。
万科悦府地下车库
业主起诉: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
2020年的年末,夏先生在万科悦府小区购置了一套住宅。到了2023年11月底,开发商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在那年的11月到12月期间,尽管业主们需要办理交房手续,但他们依然可以在小区内临时停放车辆。夏先生如是说。
2024年1月,万科悦府物业管理处发布了一则通告,宣布取消业主的临时停车服务。红星新闻记者观察到,该通告由小区物业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签署,标题为《关于万科悦府小区车库启动临停收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地库的停车区域仅对已购置车位的车主开放,未购买车位的车主将无法使用临时停车服务,敬请各位业主予以理解与支持。”
2024年8月,物业部门重新发布了《关于万科悦府小区取消地库临时停车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万科悦府小区将不再提供地库临时停车位,该地库内的停车位均为产权车位,因此外来车辆和无车位业主将无法在地库内停放车辆。
万科悦府的居民在与物业管理方及开发商协商后,小区北门增设了二十多个临时停车位,但数量依旧有限,且停车费用为每半小时一元。随后,小区居民多次对此提出不满,并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干预下,目前的收费标准已调整为每四小时收取两元。
万科悦府小区的总体规划图中标明,小区内设有2075个停车位,具体分布为地面停车位103个,地下停车位1972个,以及人防停车位163个。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第二点第九条的规定,住宅类建筑在配建的车位中,每户应包含0.08个访客车位,此车位专供访客临时使用。访客车位应集中设置,且有明显标识。
西安万科悦府小区
红星记者获取了万科悦府小区业主向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车位仅售不租”问题的答复。答复中提到,该小区地下三层设有132个临时停车位。然而,答复还指出,万科悦府负三层车位中,除了人防车位外,开发商已经将债务转移至对面的住宅小区。地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车库的常规管理,其行为符合规定和标准。
万科悦府未能满足业主关于临时停车的请求,在明显察觉到希望落空后,夏先生决定将小区物业及开发商告上未央区人民法院。
物业开放未售车位租赁:
租金为每月750元
在判决结果揭晓之前,5月13日,万科悦府物业管理处发布了通告,宣布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将实施租赁政策:目前地下车库车位正对外销售,有意向的业主可联系销售顾问咨询;若业主有停车需求,可向已购得车位的业主进行租赁,物业将协助搭建沟通桥梁;此外,物业还将提供地下车库负二层中30个尚未售出的车位供租赁,租赁费用设定为每月750元。
夏先生对诉讼期间物业突然推出的车位租赁举措表达了不满,认为这实际上是将“车位仅售不租”的争议升级为“租赁与销售价格均过高”的问题。他指出,无论是租赁还是购买,价格都相当高昂,让人难以接受,这正是他们目前所遭遇的困境。
夏先生在本次诉讼中要求,地产方及物业在向业主出租车位时,应采用按时计费的方式收取费用。据此,一审判决裁定,万科悦府的地产开发商需将小区内一个闲置的人防车位提供给夏先生使用,并按照计时的方法进行收费。
产权归属与收益归属理应各归其主,这是理所当然的,并无太多异议。夏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一审法院对他的一部分要求给予了支持,他对这一结果感到满意。然而,由于对方提出了上诉,判决尚未正式生效。目前,他仍旧无法在小区内停车,而且他感到车位租赁费用过高,难以接受。因此,他与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尚未彻底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