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悬赏超 2600 万元!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民间借贷纠纷?

7月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悬赏公告。公告中提到,法院在处理蒯某与江苏亿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毛某宇、吴某林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方未能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因此,蒯某向法院提出了悬赏执行的申请。该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高达1亿3249万9千6百元,法院决定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比例发放赏金。依据比例推算,此悬赏的最高金额已超过2600万元。这一金额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纠纷?7月10日,记者分别与案件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

苏州中院:

发布悬赏公告 最高赏金超2600万元

悬赏信息中透露,涉案主体为江苏亿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苏州中路511号1幢,其法定代表人名叫吴某林。

该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高达一亿三千二百四十九万九千六百二十元,悬赏期限从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结束。公告中明确指出,任何向法院提供关于被执行人藏匿或转移的有效财产信息(不包括已知的执行线索),并且成功协助执行到位的,举报人将获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经过计算得出,若举报人依据执行金额的20%标准获得奖励,其将可获赏金26499992.4元。那么,这一赏金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纠纷呢?

7月9日,记者通过案号(2025)苏05执1025号,对悬赏公告进行了细致梳理。该案标明为首次执行,其民事一审审理发生在2023年,执行申请人系蒯某,案件性质为民间借贷纠纷。据公开信息,江苏亿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2010年设立,总部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主要从事房屋建筑业务,注册资本达到5328万元人民币。然而,自2015年起,这家公司屡次遭受诉讼,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争议、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以及民间借贷发生的争执。

9日下午,记者成功与苏州中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执行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该案件的具体信息,建议联系法院的宣传部门进行咨询,目前暂时无法提供详细情况。

被执行人:

已准备申请再审 并没有“跑路”

7月10日早晨,记者成功联络到了被执行人之一毛某宇。他表示,悬赏公告发布的那天,他还在与蒯某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人进行沟通协调。由于蒯某和他自幼便是好友,彼此非常了解,这层关系使得他没有把之前的合作关系写入合同协议。

借款人跑路了算吗_借款人跑路起诉立案判决后果_

被执行人毛某宇(图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他表示,在2018年,蒯某曾提出要对其公司进行投资,分批投入了5800万元,然而双方并未签署任何合同。目前,他手中缺乏能够证明这5800万元为投资的证据。至于悬赏公告中提到的超过1亿元的金额,他仅承认其中5800万元的部分。对于剩余的金额,他并不予以认可。他强调,这5000多万元他一定会归还,并非拒绝偿还,只是因为之前他不幸患上了脑梗,蒯某便利用他生病之际,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毛某宇透露,另一位被执行人系其前配偶吴某林,两人自多年前便已解除婚姻关系。目前,尽管他的企业已陷入停业状态,但由案件引发的连锁效应持续影响,使得公司仍面临诸多诉讼纠纷。为追讨欠款,合作客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毛某宇向记者强调,他一直居住在江苏,并未如网络传言那般“逃逸”或“失联”。对于案件的进展,他已做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准备。

被执行人吴某林(图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上个月已判决 对方拒不执行才提的申请

在10日的上午,记者成功联络上了申请人蒯先生。谈及与毛某宇的交往,蒯先生透露,他们自小学时期便已相识,此后亦有过多次合作经历。在该案件方面,他透露,法院实际上在今年的六月份便已下达了裁决,并将毛某宇与吴某林两人列为执行对象。当时我们讨论的是偿还8500余万元,一旦此事了结,我方将撤回诉讼,双方纠纷亦将一并解决。他们夫妇二人当时表示同意偿还债务,但并未签署相关文件,后续也未履行还款义务。

蒯先生向记者透露,他们此前的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借贷”这一方面,涉及毛某宇和吴某林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诸如安置房的建设等。在这期间,我们亲自前往现场协助他们处理业务协调,这一点大家都有所了解。他进一步说明,根据数据统计,双方当时的借款确实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存在借条,而且法院也确认了借条的法律效力。

案外律师解读: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不影响案件执行

7月10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律师向记者透露,被执行者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但这不应成为阻碍案件执行的借口,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若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提出质疑并申请再审,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不会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终审判决已生效,相关当事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执行流程将持续进行,而提出再审申请仅是寻求法律救济的一种方式;在执行被裁定暂停之前,这一行为不会对执行活动造成影响。

付建指出,若对最终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存在法定条件可申请再审,例如原裁决认定的事实依据不够充分;或者有新增证据能够推翻原有裁决等,当事人可在裁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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