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2月起正式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历经一年半时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成功获得了重整投资人的全部投资款项,共计26.28亿元。这一过程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重整工作树立了一个值得借鉴的典范。
7月10日,金科股份对外公布了一则关于已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额重整投资款的公告。该公告透露,7月9日,公司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其管理人账户已成功接收了所有重整投资人依照《重整投资协议》规定所缴纳的完整重整投资款项。
金科股份强调,依据公司、管理人与众多重整投资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中的具体条款,重整投资方须在法院正式裁定并批准重整方案之后,在60天的期限内,将全部的重整投资款项支付完毕。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代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大产业投资机构需共同缴纳总额为7.56亿元的重整投资款项。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5家财务投资机构,需共同缴纳重整投资款项,总额达到18.72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涉及的重整产业投资者以及重整财务投资者应缴纳的共计26.28亿元重整投资资金,现已悉数到位。
重庆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重整案件当属金科股份及其关联公司重庆金科的重整,该事件所涉及的债务总额高达1470亿元,债权人的数量更是超过了8400家。
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率先提出主动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组的构想,紧接着在2024年2月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并在两个月后获得了法院的受理裁定。进入今年5月,法院又批准了金科集团以及重庆金科的重整方案。
金科股份强调,随着此次全部重整投资款项的顺利到账,公司计划将按部就班地推动信托计划的设立、偿债资源的兑付以及股份转增登记等工作,并确保各项与债权人、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紧密相关的重整计划得到有效执行。未来,在法院和管理人的严格监督下,以及重整投资人的引领中,我们将加速推进新业务的拓展和战略的转型升级,不断优化各项经营活动,致力于提高债权偿还比例和企业的持续运营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金科股份在发布上述公告之后,其股票(即ST金科)在今日实现了涨停。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