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荆门发布《关于持续巩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政策措施》,该政策文件明确指出,将“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该措施具体规定:
对新出让的优质房地产开发用地,优先采用现房销售模式开发;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于新批租土地所开发的住宅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现房销售模式。
据相关消息,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荆门选定为湖北省内唯一进行现房销售试点的城市。进入2024年4月,荆门开启了首批两个试点项目——楚荣·和府与城控·易居苑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这两个现房销售试点项目销售情况良好,去化率已超过90%。荆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该措施同时还规定,优化房屋征迁安置政策。
具体举措涵盖实施住房券安置计划。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城市面貌的更新过程中,如需对被征用土地的居民进行安置,我们倡导优先选用住房券安置或“购房替代建设”的方式进行安置。
放宽购房资格限制。购房资格的发放需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备案,受征收影响的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均可成为购房资格的受益者。同时,研究在市区内构建“房源购物中心”,促进购房资格在市区内的流通使用。
此规定明确指出,在符合在本地拥有住宅条件的基础上,被征收者得以利用房票购买公寓、车位以及商用办公等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
该措施也提出“加快好房子供给”。
具体举措涵盖了对公共设施容积率计算方法的改进。这主要旨在激励将公共开放区域,如架空走廊、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等,以及配套设施如配电房等,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如停车棚、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等,不纳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