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信息,我国正致力于迅速打造一个涵盖城市与乡村的全面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并推动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服务。预计到2030年,这一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基本形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出,推进普及型托育服务的普及是健全生育扶持政策框架、促进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的关键步骤。预计到2025年,我国每千名居民将配备4.5个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位,同时新增66万个普惠型托育位。至203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覆盖广泛的普惠托育服务系统,公共托育机构数量显著增多,托育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家庭在托育方面的经济负担得到有效减轻,从而基本满足广大民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
在构建服务体系的进程中,我国计划打造一个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辐射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幼儿园的托班、企业自办的托育以及家庭托育点等多元形式的“1+N”托育服务网络。在此体系中,将优先确保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市级层面的全面覆盖。社区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新建住宅区与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投入使用。同时,对于老城区,将通过城市更新的方式来完善相关设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倡导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接纳2至3岁的儿童,并督促教育机构强化资质审核,同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备案和指导服务。企业可以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来建设托育设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需率先推广普及托育服务。民办托育机构也有权参与公办托育服务设施的管理与运营,而基本服务的收费标准则由政府进行指导和管理。
在支持与保障层面,托育机构将获得居民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优惠以及场地费用的减免,具备条件的地区还将提供运营上的资金支持。医疗机构有责任为托育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国家将致力于托育人才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相关课程,搭建实训平台,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改进活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强调,各地必须在2025年之前制定出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规范,完成对县域内托育机构的认定任务,同时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安全的关键保障范畴,确保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规范得到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