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信息揭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理财”)因未能有效管理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过于集中且流动性不达监管标准、信息登记管理存在疏漏等三宗违规问题,受到了12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中银理财在2022年、2024年之后,连续三年内第三次接到处罚通知,累计缴纳的罚款总额已经达到了2000万元。
2022年5月,这家公司因公募理财产品超出了规定持仓、违规使用杠杆等六项问题,遭到了460万元的罚款;到了2024年6月,它又因为未能有效识别底层资产,再次被罚款250万元。在短短三年内,公司遭遇了三次处罚,这些问题涵盖了投资集中度、流动性风险以及底层资产穿透管理等关键环节,揭示了其合规体系存在的系统性漏洞。
6月27日,中银理财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声明,表达了对监管建议的高度重视,承诺立即核查并整改,同时强调所有相关问题已于2024年6月得到全面解决。公司透露,理财产品当前运行井然,业绩表现良好,并计划未来不断加强业务合规性管理,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到了2024年的年底,中银理财的资产管理总额已经攀升至1.9万亿元,年度净利润实现了19.63亿元,其业绩增长速度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尽管如此,伴随着规模的持续扩大,合规性成本和风险管理的压力也在不断上升。
2025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这一举措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披露规范,以解决目前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保险资管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标准不统一问题。此举被认为是监管机构加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实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