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了加速推进我县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全面系统性工作,保障各项任务的及时推进与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对长子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新成员名单及其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牛志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建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鲍旭岗 县住建局局长
张慧兰 县发改局局长
常 凯 县财政局局长
杨利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素斌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鑫景 县市场局局长
师向东 县水利局局长
张 明 县文旅局局长
冯 栋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宇斌 县气象局局长
张育军 县园林中心主任
李 松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
县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立工作,该办公室主要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县住建局局长亦兼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承担对建筑项目执行海绵城市标准进行开发与建设的监管职责;同时,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委托专业团队对整个海绵城市建设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包括规划协调、技术审查、施工巡查、体制机制构建以及考核验收等环节;负责本单位新建和正在建设中的道路以及绿化项目,依据海绵城市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指导各类房屋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海绵城市指标,进行建设和改造;依照海绵城市标准,负责对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排水防涝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等实施维护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海绵城市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对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所需配套的人防工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县发改局承担着主动争取中央、省级、市级预算内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供支持的重任,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阶段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规范。
县财政局正努力争取来自中央、省级和市级的多方资金援助,并对这些资金进行合理规划,以确保能够有效支持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承担着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理念、预期成效及技术规范具体体现在选址文件和项目规划条件中的职责。
生态环境分局需遵循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范,对已建成区域的河流(沟渠)水体水质进行有效监测,并承担起海绵城市项目环境评估的具体职责。
县文旅局承担职责,负责对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保护与修复,同时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改造与维护,并且负责本单位主导的新建及在建项目长子县领导名单最新,确保这些项目均按照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与改造。
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和监管的职责。同时,该局负责组织并实施本单位负责的新建和在建工程,确保这些工程按照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
县水利局承担职责,确保所辖河道建设与整治项目严格依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与规范进行实施。
县行政审批局承担着将海绵城市的建设原则、目标以及技术规范具体实施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发放流程的重任。
县气象局承担职责,负责提供各类气象信息,对降雨的显著特征进行深入分析,探究暴雨的强度属性,致力于海绵城市领域的专业气象服务,助力海绵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承担本机构内新建及正在建设中的公园、游园以及绿地等区域的绿化工程,其建设和改造工作需严格遵循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
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项目建设阶段长子县领导名单最新,严格执行了海绵型城市的相关建设标准。
若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现有职务承担者将自动接替空缺,领导小组的办公机构将随即对成员名单进行更新,无需再发布新的文件。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