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起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在特定情境下,一方面坚守法律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人们的普遍情感,致力于促使双方实现和解。根据6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得到的消息,该案件涉及情况较为复杂,执行法官在审理时,充分权衡了法律与情感因素,最终成功协助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借款纠纷成诉讼
2024年1月,胡娟因商业用途向李奇借款,金额为4.4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了5个月的还款时间。然而,到了2024年5月31日,胡娟只归还了1万元,剩余本金3.4万元尚未偿还。借款到期后,李奇多次努力催讨,但均未能如愿。最终,在2024年6月,李奇将胡娟告上了法庭。在7月份,经过调解中心的协调,双方达成了共识;胡娟答应在9月前一次性支付剩余的4万元债务;同时,李奇已经向汉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以确认该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执行初遇难题
任期结束之后,胡娟未能按照约定退还借款,因此李奇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法官王家利指出,自案件立案至今,法院已向胡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但她并未主动公开自己的财产情况。在法院进行财产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胡娟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尽管法院已尝试联系她并催促其履行还款责任,但她对此置之不理,甚至拒绝接听电话。经过多次联络未能成功,法官亲自前往现场进行传唤,同时已向其送达了预拘留的书面命令三门峡市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并计划对她进行拘留。
发现特殊情况
执行法官到胡娟住所进行交流,了解到她的孩子即将参加中考,且没有其他监护人能够照料。在这种情形下,若对胡娟实施拘留,孩子将无人看管,这或许会对孩子的中考心态造成负面影响。胡娟坦承自己确实无力一次性清偿债务,这一情况使得执行工作陷入了难以抉择的境地。
申请人宽宏大量
王法官向申请人李奇详细说明了案件的相关细节。李奇对此表示,中考对于青少年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他认同了对胡娟实施暂缓拘留的必要性,并赋予了其较长的宽限期。李奇的这一决定体现了他的宽容与理解,为案件带来了转机,同时也凸显了他对他人深刻理解与善良意愿的体现。
促成执行和解
执行法官主持了调解会议,并最终促使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解会上,胡娟当场支付了3000元,同时承诺余下的款项将以每月2000元的分期方式偿还,直至债务完全清偿。除此之外,胡娟还签订了一份承诺文件,内容为若违反和解协议,法院将依照法律对其进行拘留。此次和解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也兼顾了被执行人面临的实际经济困境。
诠释善意理念
胡娟指出,法院已尽最大努力处理此事,她承诺将遵守。王家利法官强调,该案件不仅对拒绝执行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关注了中考学生的心理状况,促使双方实现和解,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此举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凸显了司法对人道主义关怀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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