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调岗问题的纠纷屡见不鲜,这里面到底有着怎样的门道?是用人单位的“正当权利”作祟,还是劳动者权益未受保障?咱们一起探究探究。
调岗判决事件
陈某某这个事,就很典型。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调岗那目的得正当,不能带侮辱性。这家公司对陈某某的调岗行为,明显带着侮辱性和惩罚性所以得支付陈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6万余元。这事一出来就引发很多关注,大家都在讨论用人单位调岗的边界在哪里。
专家谈用工自主调岗权
受访的专家说了,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适当调整,这是行使用工自主权重要内容。但这里边有个度的问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的张丽云副教授讲了,要是用人单位想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直接解除赔偿金额可通常不低的,所以调岗就成了部分企业会考虑的一个办法
周某调岗纠纷
还有周某这事,公司因为政策调整,把周某调到其他岗位,劳动报酬那些也没作不利变更的。可人家周某就是不同意,拒不签署调岗协议,双方就闹到公堂上去。法院最后审理认为周某有服从安排的义务。这案件也让很多人开始思考,啥情况下劳动者该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
多种法定调岗情形
法定调岗情形可是不少咧。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有特定情况单方调整岗位的明确规定,这就是一种。还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再者合同里约定了调岗条款,这种实践里是有效的;规章或集体合同在特定情况下规定调岗,得看劳动合同对岗位约定明不明确;基于用工自主权调岗,各地裁判口径都不一样,北京、广东的情况就差挺多
纠纷增多原因
专家沈建峰就说了,当下企业调岗纠纷频繁,就是各方没正确认识调岗逻辑啷。用人单位老是觉得自己有用工管理权限,自然就有调岗权,却没好好考虑和劳动合同规定、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想法就不对头才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双方正确做法
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或管理调整时,就得先和劳动者充分协商,通过签补充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完成岗位调整。实在协商不好,基于用工自主权调岗的时候,得好好考虑劳动者权益保障。而劳动者自己,岗位调整时也要积极跟用人单位去协商得理性看待这事。
大家说说,如今这复杂的法定调岗规定,用人单位是否能准确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