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发现自家的阳台墙面出现了霉迹,遂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了赔偿诉求,然而却遭遇了责任推诿。在责任划分方面,目前尚无明确结论,这一情况已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墙面发霉起纠纷
刘女士住在金普新区华宇梧桐苑小区,最近发现自家的南北阳台墙面出现了霉斑,并且霉斑的面积还在不断扩大。她注意到楼房的雨水管穿过阳台,因此她认为可能是楼上的雨水管出现了渗漏。从那时开始,她多次向物业部门进行了情况反映。直到6月11日,物业部门安排了工作人员对楼上的阳台进行了检查,并对可能存在的渗漏点进行了维修处理。
业主诉求遭拒绝
刘女士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对受潮的墙面进行重新涂装,她坚信雨水管道是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公司理应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私自封闭阳台”为由拒绝,强调阳台最初并非封闭设计,业主擅自进行了改动大连市同乐中小企业商会,故而损失应由业主个人负责。
合同情况引争议
刘女士提供的视频与图片显示,该住宅的阳台目前处于封闭状态,并且墙体出现了霉变。购房合同中明确提到,该商品房的阳台设计为“非封闭式”。尽管如此,刘女士对物业的解释持有异议。她指出,在交付房屋时,阳台仅是进行了半封闭处理,即在墙体预留的空洞处安装了窗户,但并未对墙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因此,她认为这不应被视为改建行为。
物业回应有缘由
6月16日,记者联系了物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拒绝承担墙面修复费用并非是推卸责任。首先,检查结果显示,刘女士所住的居民楼雨水管并未发生渗漏,楼上业主的阳台也未进行任何改动,依旧保持开放式,物业方面已对地面缝隙进行了修补;其次,业主擅自封闭阳台属于违法的改建行为,因此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应由物业负责。
责任认定存难点
双方对于此事意见不一,墙面受损的责任难以准确划分。若损害是由楼上业主阳台地面渗漏所致,鉴于阳台属于业主的私人区域,责任理应由该业主承担。但刘女士则认为,物业管理不善是公共雨水管损坏的根源,即便她家的阳台进行了改动,物业管理方也不应因此免除其应尽的责任。
合法权益受关注
律师强调,我国法律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若业主封闭阳台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这一事件不仅给刘女士一家带来了困扰,还为其他小区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借鉴,凸显了公共区域管理与业主改造活动界限划分的重要性。
关于这起由墙体霉变引起的争议,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关于修复费用的责任归属问题。我们衷心邀请广大网友积极点赞、广泛转发,同时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