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声明:口服中毒管理中不应常规洗胃,为何?

以往,洗胃被视为口服中毒治疗的主流手段,然而,其重要性正逐渐受到质疑。2013年,美国和欧洲的相关专业组织共同发表声明,指出在口服中毒的治疗管理中,不应将洗胃作为常规操作。这一转变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原因,以下将为您逐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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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胃疗效可疑

在随机试验中,服毒志愿者在吞下不透光药片后即刻进行洗胃,然而仍有52%的药片残留在胃肠道内,其中33%进入小肠。在另一项志愿者研究中,仅有45%的摄入钴元素能够通过洗胃被回收。这些研究结果揭示了洗胃在清除毒素方面的局限性,其治疗效果尚待商榷。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对比洗胃联合活性炭与仅使用活性炭两种方法,两组在降低乙酰氨基酚全身吸收方面的效果并无显著差异。

副反应较为严重

洗胃可能引发多种并发症,其中包括吸入性肺炎、食管或胃部穿孔以及喉部痉挛等情况。在一项包含808名中毒患者的随机对照试验中,接受胃排空治疗并出现症状的患者,其气管插管比例上升至原来的四倍,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比例也增加了两倍。研究显示,洗胃与吸入性肺炎的风险显著上升。

活性炭疗效良好

众多志愿者参与的研究结果显示官渡第五中学,在毒素摄入后5分钟内应用活性炭,其吸收的毒素量至少能降低95%;若在摄入1小时后使用,全身的毒素吸收量则可能降至50%至75%。活性炭的治疗效果显著,为口服中毒的治疗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

历史观念转变

1966年,Matthew等人对洗胃的疗效提出了疑问;然而,在1990年代,全球范围内仍将洗胃视为一种标准治疗方法。在此期间,虽然有许多研究对洗胃的益处提出了质疑,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型的专业研究中心,而普通的急诊医生对此了解有限。1997年,首个全球性的反对洗胃的共识虽然并未全面否定洗胃,但自此之后,质疑的声音逐渐增多。

2013 年宣判死刑

2013年,AACT/EPCCT共识对洗胃的做法持否定态度,仅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允许进行,如未使用活性炭、在服药后1小时内、且确保患者不易误吸。然而,若液体溢出至气道,往往会导致致命后果。对于神志不清的患者,洗胃过程中灌入肺部的液体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使原本需要救治的患者面临因洗胃而死亡的风险。

诊疗待规范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对于诸如三亚被动物咬伤的女孩以及药物中毒患者的治疗,必须遵循规范流程。特别是针对洗胃这一传统的治疗方法,我们必须依据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行业共识,持谨慎态度。在紧急状况下,若活性炭不可用,是否应该尝试进行洗胃,这一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