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3月14日发布信息,经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的前党组书记和主席齐同生涉嫌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正式的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调查发现,齐同生丧失了信仰信念,背离了最初的承诺和使命,长期沉迷于迷信活动;他漠视中央的八项规定,违规参加宴请;他还违规收受了礼金;他贪婪腐化,行为放纵,将公共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获取了巨额财物。
齐同生严重违背了党的政治和廉洁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并且涉嫌受贿犯罪。此外,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我行我素,没有收敛和收手的迹象,其恶劣性质和影响不容忽视,必须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的批准,决定对齐同生实施开除党籍的处分;依照规定,剥夺其享受的相关待遇;撤销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代表身份;追缴其违反纪律所得的非法财物;同时,将他所涉犯罪问题转交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并一并移交相关涉案财物。
齐同生,生于1952年7月,籍贯河北平山,曾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一职,于2005年晋升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随后又转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及常务副主席。
2013年1月,他担任了自治区政协主席一职,随后在2018年3月调任至全国政协工作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这一职务一直持续到2023年他卸任。进入2024年10月,齐同生遭到了调查。
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信息,经中共中央的同意,该机构对海关总署前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了立案审查和调查工作。
经调查发现,孙玉宁已失去信仰,背离了最初的承诺和责任,甚至对抗组织的审查。他违反了中央的八项规定,违规接受礼品和礼金,还接受了可能影响公务公正执行的旅游安排,以及违规进入私人会所。在干部选拔和任用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取财物。此外,他还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从事钱色交易。孙玉宁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了公共财政资金的分配。他贪婪腐化,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和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孙玉宁违反了党的多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此外,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没有收敛和收手,其行为性质极其严重,造成的恶劣影响深远,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的同意,决定对孙玉宁实施开除党籍的处罚;国家监察委员会亦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对其违纪所得进行没收;并将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相关涉案财物也将一并移交。
孙玉宁,1965年7月出生于吉林舒兰。他长期在海关系统任职,2004年晋升为长春海关副关长并担任党组成员,2012年又成为满洲里海关的关长及党组书记,2015年转任郑州海关关长并继续担任党组书记,2018年则担任大连海关关长,起初是党组副书记,后来则升任党委副书记。
2020年10月,孙玉宁晋升为海关总署的副署长和党委委员,这一职位他一直担任到2024年9月,期间不幸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