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各地强化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各项措施得到执行,确保主要领导时刻受到监督,并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必然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
南方都市报披露,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李爱庆的受贿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两项罪行进行了公开审判。法院判决李爱庆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决定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此外,因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最终决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爱庆曾担任北京国资公司及首创集团的最高领导职位,长达18年之久。在他卸任首创集团领导职务一年有余之后,即2021年7月,他遭到了调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文章透露,李爱庆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之便,非法索取和接受民营企业主贿赂,金额高达2亿多元,这一受贿数额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北京市监委所查获的案件中位居首位。北京市曾举办一场全市性的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了警示教育影片《“一霸手”的末路》,该影片详细展现了李爱庆从原本的领导地位滑落到“一霸手”这一腐败堕落的轨迹。
↑李爱庆。图据南方都市报
李爱庆曾主掌的北京国资公司及首创集团,均为千亿级别企业,其中首创集团资产总额一度突破4000亿,且多年稳居全国500强之列。在此过程中,他对企业成长壮大确实有所贡献,但这并非他自满的理由。他无视时代发展、政策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自诩为“救世主”,实则暴露出其无知与狂妄。
狂妄至极,究竟到了何种地步?警示教育片揭露,在任职期间,他任人唯亲,严重扰乱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环境。在讨论干部任命的一次会议上,连党委的决议、干部的简历等基本材料都没有,他却强行推动。或许在他看来,作为“一把手”,他就是拥有绝对权威、不受任何规章制度限制的特殊权力者。在长期担任职务期间,他所遭遇的种种事件,无论是巨细靡遗还是琐碎小事,无不加剧了他那独断专行的心理,进而彻底颠倒了其认知观念。
在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多个领域,这种认知明显呈现出一种“一言堂”的现象。有时,或许恰巧做出了正确的决策、选对了人,事情得以顺利进行;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决策失误、职权滥用和用人不当等严重问题。2022年3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指出李爱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违规行为,用人不当;涉嫌权色交易;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李爱庆由“一把手”地位跌落至“一霸手”,这一变化亦与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密切相关。据悉,在李爱庆案件被查处之后,北京国资公司推出了强化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制度与规范,致力于提升公司的廉洁文化,并致力于改善和修复企业的政治环境;同时,首创集团亦借此契机推动改革、治理和建设,针对性地制定了18项包括议事决策、资金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从更广阔的角度审视,始终关注“一把手”的问题是一项迫切的治理挑战。“一把手”要么执掌一方政权,要么管理一地事务,然而“上级监督距离过远,同级监督过于软弱,下级监督难以实施”等问题,往往使得“一把手”的权力容易失控,出现专断独行、违规操作、任意妄为的现象,甚至可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肆进行利益输送,从而恶化了其所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环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显示,在2020年这一年里,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县处级以及更高层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涉及此类干部的人数达到了5836人。
为防止“一把手”变成独断专行的“一霸手”,首先必须加强制度管控,包括优化“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巡视、构建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干预的记录制度等,这些制度规范已通过实践得到验证。只要各地强化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各项措施得以实施,确保主要领导时刻受到监督,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便能够显著提升效果。此外,各级领导还需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对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和自身职责的敬畏之情。
细节引人深思,据悉,李爱庆目睹东窗事发,非但未进行自我反省,反而选择了烧香祭拜、转移非法所得、伪造账本、隐匿证据等荒谬行为。这些举动进一步揭示了,当一个人失去了信仰和为民服务的初衷,即便身为领导地位显赫,也难免会陷入困境,进退维谷。他的失败结局似乎早已命中注定。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胡栖安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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