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治进程不断推进,民间法律及民族传统法律的研究,以及它们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的趋势,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6月28日,天津举办了一场汇聚众多法学专家和学者的研讨会,会议主要围绕这一关键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盛会齐聚
6月28日,天津成为关注的中心,第二十一届全国民间法及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以及第三届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论坛同时拉开帷幕。武汉大学、南开大学等众多知名高校的科研机构,还有来自法律实务界和学术期刊界的超过一百位专家与学者,均参与了这一重要的学术活动。各界人士满怀对法学领域的浓厚兴趣,带着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及民间法律融合问题的深入思考,在天津这座历史沉淀深厚的城市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天津社会科学院作为主办方,联合天津市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等多个机构共同协办了本次会议。这一由多方构成的承办团队,不仅凸显了研讨会的重大价值,而且为会议的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领导致辞
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兼院长钟会兵在致辞中指出,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有效途径,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支撑。本次论坛聚焦于民间法与民族习惯法,深入探讨其与中华法治文明及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紧密关系,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该机构致力于探索我国法治领域的独特见解,构建独具特色的理论框架,为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法律领域的智力资源。钟会兵的讲话强调了此次研讨会对于法学学术发展和社会发展所扮演的核心角色。
张冠梓,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的院长,亦对本次会议在学术及实践层面的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提出,对民间法等领域的深入研究与我国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趋势相一致,这种契合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文化在其中的主导作用。
专家呼吁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国家人权基地的二级教授谢晖提到,自青海西宁举办的民间法与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其活动版图已覆盖至四个直辖市。他着重指出,未来的研究应当集中在技术发展催生的新兴领域民间规则上,并深入探讨这些规则中习惯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具体内容。此外,还需研究民间规范的内在结构,以及这些规范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谢晖教授以其学术视角,为后续研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张劲枫强调,法学界迫切需要对民间传统法律、民族习俗法律与当代法治思想的融合进行深入研究,这一议题已上升为法学领域的关键研究课题。他的观点引发了与会者的广泛认同。
主旨演讲
在会议期间,十余位资深的法学家与学者就社会治理法学理论、法治文化的功效、审慎刑罚的传承以及基层治理等多个议题展开了主题演讲。凭借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科研背景,这些专家为与会者带来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思想碰撞与交流。他们的演讲不仅对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而且给出了实际操作的指导,从而使得与会者对民间法律与社会治理之间的联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专家们根据各自的研究领域,发表了具有创新性的见解,这些观点不仅为民间法律和民族传统法律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众多有益的思考路径。
平行论坛
当天下午,举办了主题分别为“民间法与中华传统治理文明”和“民间法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实践”的两场并行论坛。在这些论坛中,与会代表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踊跃地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在“民间法与中华传统治理文明”论坛中,与会专家从历史角度对民间法的起源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阐述了其内在价值;与此同时,“民间法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实践”论坛则集中讨论了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更高效地将民间法应用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
两场同时举办的论坛,宛如两扇风格迥异的窗户,为参与者们呈现了从不同角度观察民间法与社会治理之间相互关系的可能,进而推动了研究的深入发展。
深远意义
本次研讨会成功搭建了一个高端的交流舞台,其目的是推动民间法律、民族习俗法律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融合。该平台汇聚了众多学术观点,同时也为法学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交流的机会。针对未来法治建设的展望,尤其是社会治理领域的进步,本次研讨会的成果预计将带来正面效应,有助于传统民间法律与现代社会法治理念的深度融合。
不妨进行深入探讨,探讨民间法律、民族传统法律观念与现代法治思想的融合,这种结合在未来的司法领域将如何产生创新性的应用效果?诚挚邀请各位读者点赞、分享,并留下您的讨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