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近期各地方金融监管局纷纷在官网披露内设机构信息,真的是让我们一窥地方金融监管的新变化!其中,“三定”后带来的这些变化究竟会对地方金融有啥影响?下面就带家人们好好瞧瞧!
整体架构与统一设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实施“四级垂管”架构,下面有监管局、分局、支局。各地金融监管局内设机构和总局“三定方案”差不多,不过结合本地实际又有不同之处咧!咱一般能看到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统计与风险监测处等常规处室差不多各地都有,这就像是给一场大戏定了基本的舞台构架一样
增设的全新部门
在内设机构里,像科技监管处、金融机构准入处、资管机构建管处等都是新增的。这些新设部门,就跟战场上新加的武器装备一样,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各种金融问题来!特别是新设立的资管机构监管处,可是和总局新设的资管监管司对应着,这就保证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管统一性
保险中介监管处调整
值得注意的变化就是各地金融监管局不再保留保险中介监管处!为啥?原来总局在“三定方案”里已经明确让财产险监管司把保险中介机构纳入监管范围这也就使得地方的保险中介监管得以更系统全面地统一到总局的监管体系中去。
差异化银行监管
在银行监管方面,各地差别可大!多数地方把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合并监管,但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地可不一样,还单独设立了外资银行监管处!就说上海,外资机构多的地方,延续以前的设置方案,分设外资银行监管一处和二处,可真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超合理变动
非银金融机构分设
天津、重庆这些地方非银金融公司多,当地的金融监管局就分设非银机构监管一处和二处。这很明显也是为了能更好地聚焦当地的特色金融情况,对非银金融机构实施更精准的监管,促进当地非银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贸区特别设置
像上海、广东、海南、深圳这些有特定金融环境的地区,都专门单设了和自贸区相关的处室!比如上海的政策研究处(自贸处),海南的自贸港监管处等。这都是为了适应自贸区特殊的金融发展要求,促进和保障自贸易金融业务更好地开展
你们说说,这一系列的机构设置到底会对未来地方金融格局产生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