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符,多补 27 万房款引质疑?

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姜先生的房屋面积比预期多出了十几平方米,这一现象导致他需额外支付27万元房款,这一额外负担让他感到非常困扰。究竞这超出的面积是如何产生的?双方又该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购房合同约定

2019年,姜先生在龙湾区永中街道上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购置了一间安置房店面。该合同中明确载明,该房屋内部使用面积约为131.57平方米,其单价为每平方米18200元。因故,该房屋当时尚未完成产权证的办理。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多年以后,这一面积问题竟变得异常显著。如需了解更多房产信息,请访问www.wngjzx.com。

产权面积差异

姜先生于今年某日接到关于办理产权证的通告,但随后他察觉到,产权证明上显示的房屋面积是145.96平方米,这一数值比他在购买时约定的面积多出了14.39平方米。这一突如其来的面积增长让姜先生感到难以认同,他对此多出的面积表示了质疑,并拒绝缴纳额外的房款。他急切地期待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遗憾的是,他始终未能得到一个令他满意的答复。

律师函催款

7月17日,上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姜先生发送律师函,函件中明确要求姜先生支付商业用房的尾款,并追回之前垫付的物业维修金。这些款项的总金额达到273282元人民币。根据投诉人提交的合同内容,若合同中约定的套内使用参考面积与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不符,应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在涉及面积差异的问题上,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成交价,依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标准,对实际款项进行核算。

村民提出质疑

姜先生对结果持有异议,于是他要求对方提供审计联络的电话号码,目的是为了核实新增面积的确切位置。但遗憾的是,对方并未提供这一信息。基于此,姜先生坚持认为,在没有获得合理的解释之前,要求他支付相关费用是不妥当的,他有权知晓面积差异背后的具体缘由。

村社书记回应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通过电话与上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金书记取得联系,目的是为了获取关于相关信息的详尽内容。金书记指出,在房屋建设阶段,负责代建的企业遭遇了破产。紧接着,村组织对房屋的面积进行了测量,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导致公摊面积的计算不够清晰,并且测量过程中出现了误差等问题。另外,销售安置房的过程中,已公开并通知购房者房屋面积存在误差。他指出,若姜先生对测量结果有疑问,可联系测绘单位进行复测;另外,若村中测量数据存在误差,相关费用将由村庄负责支付。

后续解决难题

截至现时,姜先生与上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涉及事项上尚未达成一致。在土地面积测量及资金支付问题上,两方持有明显分歧。至于如何妥善解决这一分歧,以及能否找到一个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还需进一步观察。对此,您有何高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并期待您的点赞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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