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在小区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药品,那里的药品价格实惠,而且报销的比率相当高,只是药品的种类相对较少。居住在呼和浩特市天府小区的王霞这样讲述。
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高质量迈进,确保民众获得更加安全、方便且价格公道的医疗服务,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的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多项支持措施,涉及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总额付费制度、实施基层医疗保障待遇的优惠政策、优化处方调配服务流程、规范基层医疗服务行为等多个方面,共计8项具体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副主任白婧指出,在医保基金结算领域,对行政、人员、业务进行统一或统筹管理,对财务、药械、绩效考核实施统一管理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形成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推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制度;定点医药机构需在每月结算申报截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基金的拨付长子县医保中心电话,及时清理定点医疗机构应支付的医保费用,确保医疗机构资金流的顺畅;对参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并倾向于基层医疗机构;将一般诊疗费从丙类调整为甲类管理,且患者仅购买药品时的收费不超过2元/次。在服务民众的过程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连贯性,力求构建药品统一清单、统一采购流程以及统一分配体系,以此提高基层药品供应的保障能力;同时,鼓励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团队所属的医疗机构构建处方延伸服务机制;对于符合标准的慢性病患者,其处方所开具的药品可以支持长达12周的医保购买行为;对于外配处方中长子县医保中心电话,针对同一种药品但包装规格不同的情形,进行适当的调整;自愿设立医保服务站点,为广大民众提供政策咨询、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以及零星报销等便民服务。在基金监管领域,需对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的功能进行优化,持续对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的“规则库”和“知识库”进行更新,以提升“事前预警、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的效果;同时,应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积极进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排查、发现及整改,从而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合理应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所有城乡居民提供最基础的医疗保健服务,构成了保障民众健康的首要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浩蒙指出,医保部门将不断强化医保支付、价格等方面的调控功能,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的协同进步和治理优化,确保广大居民能便捷地获取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