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南常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市委同意,该市纪委监委已对桃源县政协前党组书记兼主席董莉莉涉嫌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立案审查和调查工作。
经调查,董莉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已丢弃信仰,背离了初衷和使命,缺乏纪律和法律意识,对党不忠,态度不诚,蓄意与组织对抗审查;她漠视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参与可能影响公务公正执行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她在廉洁方面失守,违规投资民营企业和非法借贷获利;她还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她沉溺于低级趣味,热衷于;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莉莉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不仅触犯了严重的职务违法,还涉嫌受贿犯罪。此外,她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其性质极为恶劣,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市委批准,决定对董莉莉实施开除党籍的处分;依照规定,取消她退休后的待遇;对其违纪所得进行没收;并将她涉嫌犯罪的问题转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同时,涉案财物也将一并移交。
公开资料显示,董莉莉女士,生于1959年,拥有大学学历。自2007年10月起,她担任了桃源县政协主席及党组书记的职务,并在2012年11月成功连任该职位。此外,据相关报道,董莉莉女士还曾担任桃源县教育基金会党支部书记一职。
今年2月18日消息,董莉莉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