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近期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频发。2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重申,矿山企业及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同时,他们还鼓励社会各界和矿工积极举报,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最高可给予30万元的奖励。
2月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司长赵苏启指出,目前部分企业不顾法规,冒险迟报、谎报或隐瞒事故,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实施技术防范和人员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性措施。
矿山企业需在井口及关键作业区域设置监控系统,未设监控区域不得进行作业,所有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需佩戴身份识别卡,以便精确追踪其在井下的活动轨迹,从而让任何虚假行为难以遁形。
矿山企业及相关部门需严格执行事故信息的上报流程,若因上报延误导致严重后果,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则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需向社会公开矿山安全生产问题的举报途径,并激励公众及矿工通过互联网、微信小程序、电话以及信件等多种途径提交举报。各生产、建设矿山企业需在办公场所、井口(坑口)等显眼位置张贴举报奖励公告,明确展示地方监管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的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对经核实无误的举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发放奖金,最高奖金可达三十万元。
在收到关于谎报或瞒报事故的举报之后,相关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必须迅速展开调查。一旦核实情况属实矿山瞒报事故举报者信息泄露,需根据具体情况升级调查级别,并将涉事企业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对于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瞒报事故的相关单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矿山瞒报事故举报者信息泄露,同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
编辑 唐峥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