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8日起,国内航班将实施一项新规,即禁止携带未贴有“3C”认证标识的充电宝。针对计划近期出行的旅客,我们特别提醒,请务必进行自我检查。
机场新规发布
自6月28日起,民航局发布规定,禁止旅客携带未标明3C标识、标识模糊不清或已被召回的型号批次的充电宝登乘国内航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等国内多座重要机场已公布此通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自6月28日零时起正式执行此规定,而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则自6月27日6时左右开始实施。
武当山机场实例
6月27日清晨,在武当山机场安检点,工作人员注意到一位旅客携带的充电设备上缺少3C认证标识。随后,工作人员对该旅客进行了提醒,并决定禁止其携带该充电宝。据悉,在当前的安检流程中,许多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未能满足标准要求,导致被拦截的情况频繁发生,大量不合格的充电宝在此遭遇了被拒绝的命运。
各地执行情况
各机场实施新规定的时间存在差异。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自6月28日零时起开始实施新的规定。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则从6月27日早上6点左右起,对旅客携带的特定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实施了禁令。旅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社交媒体上已有用户分享了图片,揭示了众多未贴有3C认证标签的充电宝无法带上飞机的现象。
合格充电宝要求
民航局公布的《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公告》对携带“充电宝”旅客的能量额定标准进行了规定。对于能量额定值在100Wh及以下的“充电宝”,旅客无需经过航空公司额外审批。然而,若“充电宝”的能量额定值介于100Wh至160Wh之间,旅客需在携带前获得航空公司的预先批准。若能量额定值突破160Wh的限制有3c标识充电宝也不都能登机,携带相关物品登机将面临严格的管控。此外,对于未标注能量额定值或能量计算不准确的“移动电源”,也禁止其携带登机。
携带具体规则
旅客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充电宝随身携带,或将其存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内,严禁将其放入托运行李。若携带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旅客必须提前获得航空公司的同意。同时,每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不得超过两块。另外,在飞行期间,禁止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且带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必须确保处于关闭状态。
机场温馨提醒
武当山机场对旅客发出提示有3c标识充电宝也不都能登机,要求在出行前检查所携带的充电宝是否带有“3C”认证标志,以防止行程受阻。如有旅客对此存疑,可拨打机场咨询服务电话0719—8876888或8876999进行咨询。登机前,旅客们请务必确认自己充电宝的相关信息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