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含换脸及AI声音侵权案

6 月 12 日最高法发布的这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可太引人关注,尤其是“换脸”和“AI 声音侵权”案例,这些新型侵权方式让人不禁为个人权益捏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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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脸”侵权案例曝光

在“换脸”侵权案子里,某软件运营公司简直让人无语。6 月 12 日公布的情况来看,这家公司开发运营的软件,本来是供付费会员进行面部替换的。就为了那点利益,他们未经自然人彭某某同意,自己就在软件里上架彭某某的肖像供会员“换脸”,明显为了赚钱。这事看着就不地道!

肖像权法槌落下

审理法院当然不能容忍这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法律都规定得明明白白,自然人的肖像权是受保护的,没经过同意可不能随便制作、使用、公开人家的肖像。这公司倒好,直接侵权。最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彭某某赔礼道歉,还得赔偿损失 3000 元。这也给其他公司提了个醒,别随便打别人肖像的主意!

“AI 声音侵权”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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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AI 声音侵权”这事。殷某某曾给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可谁能想到甲公司转手就把音频给乙公司用。乙公司用这音频进行 AI 化处理做成产品,能让任意文字用殷某某声音展现。丙公司还买来包装成自有产品卖给用户。最后殷某某发现短视频平台好多基于自己声音制作的配音。唉,原本平常的录音都成侵权源头了。

声音权益受法保护

法院说了,自然人声音那是有独特性、唯一性、稳定性的。用 AI 合成声音能让大家关联到该自然人,那就算侵权。甲、乙、丙这几家公司,在未经殷某某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AI 化处理其声音,侵害了人家声音权益。对于损失赔偿,甲、乙两家公司未经授权就利用声音,有过错得赔偿。丙公司不知情算运气好,不用担赔偿责任。法院结合各种因素,把殷某某损失定为 25 万元。

网络侵权敲响警钟

这些案例暴露出来在网络、信息技术大发展下,个人人格权更容易受损。“换脸”和“AI 声音侵权”就是新的侵权手段!以前哪想得到自己的脸、声音还能被利用?真得好好重视了。互联网企业可得做好严格审核、管理,不能图利就不干人事。监管力度也要往上涨,得有效监管确保互联网健康发展!

个人权益需自维护

咱个人也不能当挨了揍都不知道还手的软包子。得有强烈的保护人格权意识和能力,遇到自己肖像、声音被侵权的情况,大胆为自己讨说法。像彭某某、殷某某一样,坚决抗争。只有各方都共同努力,个人人格权才能不被肆意践踏

你们说,以后像这种新型网络侵权方式会不会越来越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