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顶层送露台引关注!顶层业主对露台到底有无专属权?

现如今,新建商品房销售那是各种套路频出!开发商爱把顶层露台当卖点大肆推销,可顶层业主真能有露台专属使用权还随意改造吗?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可是引发了诸多争议

购房约定

2021年12月王某和李某这俩购房者,跟某房地产开发商那是签了合同,买下了一套顶层商品房。签的补充协议里明确约定,该套顶层房屋南侧露台是归王某、李某专属使用的。当时,俩人一看有这大露台,心里那是美滋滋的,想着以后能好好利用这地儿。

改造受阻

楼盘通过规划验收之后,王某在装修的时候可积极了,就对露台部分空间进行改造,搞起了封闭式阳光房。可没想到,到了2022年11月,城管局找上门来了,说这是违法建设行为,让王某得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才能复工建设或者投入使用,这可把王某给弄懵了。

诉至法院

王某和李某心里觉得憋屈咋买房的时候都说好了能专属使用,现在又不让弄?于是就把开发商给诉至法院,请求享有案涉露台专属使用权。他们满心期待着法院能支持他们的诉求

法院审理

法院经过一番认真审理后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露台能确认为业主专有部分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二是建设单位销售时已根据规划列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这俩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少一个都不行。可案例里的露台,只是在买卖合同里说归买受人所有,在规划上根本就没专属于特定房屋,既不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也没可能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所以,王某、李某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没办法支持。

后续结果

一审判决下来,王某可不甘心马上就提起了上诉。结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再审法院也驳回了他们的再审申请,这个案子的判决就这么生效。王某的一番折腾终究没能让他如愿享有那露台的专属使用权。

权益提醒

这事警示大家,对于专有部分的露台,特定房屋所有权人是能排他使用。可对于共有露台,那是公共区域,全体业主都能合理使用。不过不管是哪种,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别擅自改造。违反规划改建会增加顶层楼面荷载,有安全隐患的。所以广大业主处理与房产相关权益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了解法律法规,别轻信开发商的夸大宣传,不然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不良后果可就麻烦。同时也得提醒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时要给购房者讲清楚房屋及附属设施性质和使用规定,没规划为特定房屋附属物的露台,可别随意处分给个别业主

大家说说,遇到开发商拿露台当卖点的时候,咱该咋避免这种纠纷?

"买顶层,送露台"?法院判了:这种"专属使用权"不成立!_"买顶层,送露台"?法院判了:这种"专属使用权"不成立!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