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华电新能”或“公司”,其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即本次发行,已经顺利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时,该发行还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批准,具体许可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1035号。华电新能是该发行人股票的简称,而其扩充后的简称则是“华电新能源集团”,同时,该股票的代码是“6009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亦称中金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共同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双方合称为“联合保荐人及联合主承销商”。此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以及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财证券,均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上述机构统称为“联合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的定向配售(简称“战略配售”)、针对符合条件投资者的网下询价配售(简称“网下发行”),以及面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的定价发行(简称“网上发行”)。
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果,对发行人的合理投资价值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考虑了可比公司二级市场的估值状况、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现状、资金募集需求以及承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充分协商,最终确定了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3.18元。
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经过协商,共同确定了本次初次发行的股票总数为496,894.4214万股,这一数量在发行完成后将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2.13%(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且这些股票均为全新发行的股票,同时不涉及任何老股的转让。中金公司获得发行人赋予的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一旦该选择权被完全行使,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571,428,571.4万股,届时该比例将大约为发行后总股本的13.70%(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的情况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4,096,894.4214万股(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被完全行使,发行后的总股本将进一步增至4,171,428.5714万股(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之后)。
本次发行的首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这一数字占据了发行总量的50.00%。同时,它也接近于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后,发行股票总数的43.48%。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们承诺的认购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期限,全部成功汇入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这一数字恰好是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一半,即50.00%。同时,这一数量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后的发行总量中占据了43.48%的比例。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战略配售股份数与最初的配售股份数相同,因此无需进行网下回拨操作。
在战略配售回拨完成以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之前,网下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这一数字大约占到了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初始发行总量的70.00%,同时也大约占到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在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及启用超额配售之前,网上发行的起始股份数量为74,534.1500万股,这一数量大约占据了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后的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30.00%;而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及超额配售启用之后,网上发行的起始股份数量增至149,068.3000万股,这一比例大约达到了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后的发行股份数量的46.15%。
依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回拨机制,鉴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数初步估算约为261.15倍,已超过100倍的标准,发行方与联合主承销商共同决定触发回拨机制,对网下及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40%(即向上取整至500万股的整数倍,具体为70,393.4000万股)从网下发行转至网上发行。
启动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后,网下发行的股票总数达到了1.0352亿股,这一数字在扣除战略配售后,占到了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32.05%,而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后,则占到了发行总量的18.12%。具体来看,网下无限售期部分的股票发行量为3105.58252万股,而有限售期部分的股票发行量为7246.38355万股;与此同时,网上发行的股票总数为2.1946亿股,在扣除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中占比高达67.95%,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后的发行总量中占比38.41%。启动回拨机制后,网络发行环节的最终中签率大约为0.56373573%。
本次网上及网下认购缴款活动已于2025年7月9日圆满落幕,恰逢T+2日。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合主承销商依据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所缴纳的款项情况,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以及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状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具体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在本次发行活动中,对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挑选,是在对投资者资质和市场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之后,经过综合评估而确定的,具体包括:
与发行方在经营领域内建立有战略伙伴关系或持有长期合作意向的规模较大的公司,以及这些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大型保险公司及其子属机构,以及国家级的大型投资基金及其分支企业,均持有长期的投资意向。
截至2025年7月2日,所有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额支付了认购资金。至2025年7月11日之前,中金公司已将投资者初始缴纳的超出最终分配股票金额的款项退还。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网络投资者通过缴纳款项所认购的股票数量为:2,186,386,147股。
网络投资者在认购过程中所缴纳的款项总额为:6,952,707,947.46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8,230,853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6,174,112.54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网下投资者所缴纳款项并认购的股份总数为:1,035,196,607股。
投资者在网下进行的资金缴纳用于认购,总计达到了3,291,925,210.26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环节实行了按比例限制销售的方式,网下投资者需承诺,对于配售对象最终获得的股票数量,其70%(按向上取整的原则计算)需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每个配售对象所获得的股票中,有30%的股份拥有无限制流通权,自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开始便可以自由买卖;而剩余的70%股份则受到为期6个月的限制,其限售期限亦是从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投资者通过网络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或网下申购环节时,他们无需为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关于限售期的具体安排;一旦报价,即等同于认同并接受了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规定。
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股份为724,638,355股,这一数量占据了网下发行总量的70.00%,在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之后,这部分股份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9.17%(在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被行使的情况下),若超额配售选择权被完全行使,占比则降至22.44%。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络及线下投资者所放弃认购的股票均由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负责承销,该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8,230,853股,承销金额达到了26,174,112.54元,承销的股份数量占到了本次发行总量在启用超额配售机制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数后的0.25%,而在启用超额配售机制后的本次发行总量中的占比约为0.14%。
2025年7月11日,即T+4日当天,联席主承销商会将用于包销的资金,以及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以及通过网上和网下认购的投资者所缴纳的款项,在扣除相应的保荐承销费用之后,统一划拨给发行方。随后,发行方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的申请,并将包销所得的股份登记到由联席保荐人(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中。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总体费用达到了20,936.95万元(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以及22,702.71万元(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之后),具体包括:
保荐费用共计254.72万元;承销费用在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前为11,046.17万元,行使后则增至12,745.55万元;这些费用是根据市场保荐承销费的平均水平,结合我们所提供服务的实际工作量等多个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的,并按照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批支付。
审计和验资所需费用分别为: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为7,569.58万元,行使全额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则为7,577.12万元。这些费用是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工作人员的工时、服务期限以及参与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多个因素进行协商后确定的,并且将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进行支付。
律师服务费用为635.85万元,这一金额是基于本次服务所涉及的工作量、实际表现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的。该费用将依照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04.72万元;
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为825.92万元,而在该选择权完全行使之后,这一费用则上升至884.75万元。
以上所述的发行费用计算范围未包含增值税部分;若总计金额与各明细项目的总和在末尾数字上出现细微差别,那是因为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若投资者对本公告中披露的发行结果存有疑问,可联系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以下是具体的联系方式:
1、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9620561
2、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839542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72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051603
5、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131
6、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5332856、010-66495616
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