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招生入学制度的改革,并稳固提高改革成效,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教基一〔2014〕1号)、《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意见》(长发〔2016〕8号)以及《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自2017年度起长子县麓谷小学招生网站,小学一年级新生以及跨区域升学、配套入学、从外地返回长沙就读的学生,必须在当年4月15日及之前,通过“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手续。报名期限届满后,已录入系统的资料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在报名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信息长子县麓谷小学招生网站,违反此规定将导致无法正常入学。
二、若采用配套入学方式就读相应配套学校,需在当年4月15日(包括当日)之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或购房合同登记)手续;超过此日期,配套学校将不再接受当年的入学报名,相关事宜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安排。
持有共同产权证明的业主与申请就读的学生必须具备祖孙、父子(或女儿)、母子(或女儿)的关系,若非上述亲属关系,则不得使用该住宅的入学名额。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时,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需与当地教育主管机构和学校合作,核实进城务工者在长沙城区的房产所有权资料,以防信息错误造成学生类别及入学顺序的不确定性。
五、民办初中招生及子弟学校招收非子弟学生,可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的前后两个规定的时段内进行。若学生在微机派位之前已被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录取,双方需签署承诺书,并明确表示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那么家长需向毕业小学提交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的承诺书,并承诺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微机派位程序。
六、各区域及县级市应迅速组织招生工作协调会议,集中处理招生环节中出现的重大难题和紧急情况,并迅速开展研究和协调工作,以推动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保障招生政策的全面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