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编号长应急办〔2018〕15号)中明确指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作出决定,从2018年11月30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至于橙色预警的解除,届时将另行发布通知。一、针对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或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群体,建议减少户外活动,若必须外出,务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暂停户外活动。另外,卫计局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疾病相关门诊,扩充医务人员数量,并延长工作时长。二、我们提倡采取以下减排行动:(一)鼓励大家出行时尽量避免使用私家车,转而乘坐公共交通或骑共享单车;(二)呼吁大家降低能源使用,将室内空调或壁挂炉的温度设定在18摄氏度以下;(三)建议公众减少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三、强制性的减少排放措施之一涉及工业企业,这些企业需依照新修订的《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同时,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需强化对实施橙色预警管控企业的督导与检查,务求确保各项减排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化工企业的限产比例高达50%,而石料、水泥企业(包括粉磨站)在内的建材企业则全部暂停生产。那些未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的涉气企业也必须停产。对于负责民生保障和重点工程任务的工业企业,需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来安排生产。同时,要加强对散煤的源头管理,并严格执行“禁煤区”的相关管控措施。移动源减排举措针对大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关键用车企业,要求一律执行错峰运输策略;这些企业需科学规划运输能力,对排放量较高的自有车队车辆进行封存;同时,应选用符合国四或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来执行运输任务,并限制日常运输车辆数量的50%以上。所有在建工程必须暂停施工,以确保达到扬尘源减排的目标;对已铺设的机动车主要道路,在非冰冻季节内,每日进行两次吸尘和洒水作业;农委、林业局和环卫中心需采取措施,禁止在城市周边进行秸秆焚烧或烧荒等活动;市场局需监督餐饮场所的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运作;气象局将根据天气状况,实施相应的气象干预策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需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执行,务必使应急预案得到全面实施。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需提升巡查频次,对未依规执行应急响应措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进行严格的追责问责。各乡镇政府及县属相关部门需在每日15时截止前,将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上报至县环保局大气科长子县 网县长信箱,同时将汇总信息一并上报至市级大气办公室。联系人:牛丽峰、陈静电,联系电话:8162000长子县 网县长信箱,电子邮箱:zhangzihuanbaoju@163.com。此通知由长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
来源:长子县新闻中心 今日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