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入(返)县人员最新管控措施的紧急提示

2022-01-19 观看595 次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关于入(返)县人员最新管控措施的紧急提示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落实“四早”措施,根据长治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公告,现就重点地区入(返)县人员管控措施紧急提示如下:

一、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病例时空伴随人员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7、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无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落实“7+2”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落实“7+2”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控期间,管控措施要根据风险等级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五、对有奥密克戎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扩大排查时段、升级管控措施、加密检测频次。

1.排查时间由“倒溯”14天延长至21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升级为“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升级为“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有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升级为“7+7+5”(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上述所有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管控,超过14天或7天管控期的,实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应大于24小时),不再进行隔离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实行单采单检。

七、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入县返县人员要严格落实点对点、人盯人闭环管理,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于第7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

八、省外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村(社区)和单位、所住宾馆报告,特别是返乡大学生和务工人员要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九、省内人员正常流动时,加强个人防护,无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十、之前管控措施与本次紧急提示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内容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